律师解答:属于侵权。 律师解析:属于侵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将未经合法授权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定位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享有的复制权。 |